从很多现存的历史材料来看,琦善确实不是个精明能干、清正廉洁的形象,也绝非历史学家蒋廷黻先生所说,是个“审察中外强弱形势远超时人”的外交家。清朝官员张集馨在其自叙年谱《道咸宦海见闻录》中曾称琦善“天分绝顶,见事机警,刑名钱谷、吏治营务无不谙熟”,但又“性气高傲,不欲下人,才具素长,睥睨一切”、“遇事接物,多用权术,不能开诚布公”等等,可见他为官“好用诡道怪行”,深谙逢迎之道,故而深得道光帝赏识,所以他只是一个在传统官僚体系培养的精英代表而已。
如果是在过去,或许琦善会走上更高的位置,拥有更高的权利。但彼时的清王朝已然落后于时代,当末代王朝的官僚精英面对强大的外来侵略者时,所谓的“权术”、“好用诡道怪行”,似乎都如同纸老虎一般,一旦玩脱了就是万劫不复。琦善也最终落得个“革职锁拿,查抄家产”、被全国士大夫群体骂为卖国贼、奸臣,并写到了书里(《道光洋艘征抗记》、《夷闻记》、《中西纪事》等等)落得个骂名流传后世的下场。
可以说,这也是他“好用诡道怪行”的反噬吧。
最戏剧的是,连英国人都在骂琦善是个骗子,为什么呢?
因为在琦善被革职后,道光下诏对英国进行全面开战,但因武器代差巨大,结果是派去的奕山将军乞降,并签了《广州和约》,赔了英国人六百三十万的银元。而此时,当初义律强行与琦善签的那个《穿鼻草约》也到了英国,英国外相巴麦尊才发现琦善当时给“泊舟寄居”(义律说是“割让”)的那块“香港岛”(非现香港岛)其实是个“鸟不生蛋,连个房屋都建不成”的小地方,更不要说作为通商口岸用了(还真的只是琦善说的“泊舟寄居”,只够停个船)。而义律的前后操作,不仅利益没捞到多少,还让清朝对英国全面开战,最终义律被英女皇以“未有坚持英国政府全部诉求”和“未有依从训令”为由罢了官。

不过,当现在谈论到琦善卖国论的时候,其实我想谈谈四点感受——
一是琦善卖国论的背后问题是什么? 二是历史研究与宣传的冲突性。 三是读历史在于批判,批判在于究其中之理。 四是以史为鉴,鉴的是什么?
一、琦善卖国论的背后问题是什么?
其实茅海建先生在这本书里,尽管史料引用非常严谨,但在基于史料的逻辑推理中,他的某些结论我并不认同。但是这本书写的极好的原因在于,他告诉我们,要突破传统史观的视角去看待事情的本质。
我们从小接受的历史教育和思维逻辑上,始终深受着传统史观的影响,虽然现在的人们嘴上喊着我们要独立思考,但是往往绕了一圈,仍然是基于其他人叙事逻辑下的再认同罢了。尤其是经过现代短视频、知识碎片化的发展后,人们对于本质性问题的思考,在时间上和深度上都在逐渐退化,观点也越发偏激。
在传统史观下,最突出、最主要的问题莫过于忠奸二元论,其实忠奸论带来的积极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通过树立道德标杆,让忠臣形象成为民族精神的象征,而这种形象能够在危难时刻凝聚人心,而在古代政治斗争中,忠奸论可以成为攻击腐败恶行官员的理论利器。

但是,忠奸论也坏在它的积极作用完全掩盖了历史中的真正矛盾,变成了一种失衡,带来了深层次的弊端。通过简化历史的复杂性,实际上是掩盖了军事技术、制度落后等结构性的矛盾;通过强调“换人不换制”,使得洋务运动、戊戌变法陷入了“用忠臣就可自强”的误区;通过“汉奸”、“卖国贼”概念的滥用,导致本可以理性讨论的空间被严重挤压。
那么,忠奸论是如何兴起的呢?
我总结了下,忠奸论主要基于三个思想。
- 一是儒家伦理;
- 二是政治的实用主义;
- 三是民族主义与身份认同。
其一,在《礼记》中有强调君臣关系中道德规范的重要性。比如孔子那句“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奠定了忠君伦理的基础,但此时的“忠”更多指向的是对于道德理想的追求,而非对君主的绝对服从。到了汉代“独尊儒术”后,忠君思想逐渐制度化,比如司马迁在《史记》中通过“循吏”与“酷吏”的对比,暗指忠奸分野。直到南宋,在面临着北方金、元威胁后,“华夷之辩”与忠君思想实现了高度融合,催生出了系统化的忠奸理论。标志着忠奸论从道德评判转向了政治标签。之后经过程朱理学的强化,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思想,将忠奸评判与气节直接挂钩。到了元代编纂《宋史》的时候,通过《忠义传》、《奸臣传》的二元对立叙事,确立了官方史学中的忠奸框架。而到了明清时期,儒学对于同时,忠奸论与民族主义深度绑定,比如吴三桂大汉奸的形象,出现了忠奸标准从“忠君”演变到“忠民族”的扩展。而在清朝,忠奸论已将政治立场与道德评价彻底混同了,比如《贰臣传》。
而到了近代鸦片战争期间,忠奸论就变成了解释失败的主流话语,这种忠奸对立与混乱的叙事下,让人们陷入到“到底换谁能打得过”的视角上,而非关注彼时彼刻的真实情况和核心问题。
另外,忠奸论也通过文学著作上被大量采用并传播而来,导致许多历史人物在文学著作中的片面化和脸谱化,强化了人们对于忠奸的思想印记,而忽略了历史人物在不同历史背景下的多重性格与动机。
其二,基于政治实用主义的驱动。在思想理论的加持巩固下,忠奸论这种“替罪羊”属性,完美成为了皇权神圣性的工具。为统治者提供了一种道德上的庇护。皇帝是天命所归,是“不会”犯错误的,而且当时的人们对政治的批判,最多只能到大臣一级,由此产生了中国传统史学独特的奸臣论调。“奸臣”通过欺蒙君主,滥用职权,结党营私,施横作恶,致使国运败落,同时人们也坚信,只要除去了“奸臣”,国家就一定会变好。而这种模式持续了千年之久,导致所有的皇帝都可以避免直接承担坏事的责任,最多就是个用人不察,而让“奸臣”去承担责任,充当替罪羊。而直接批判皇帝,这就冲犯了儒家的“礼”,是士人学子们不会也不愿去做 的。
其三,民族主义与身份认同。在宋代以前,忠主要指向的是文化共同体,而经过元朝前后时期后,“忠”逐渐与民族身份进行了融合。而到了近代辛亥时期,“汉奸”概念的泛化也成为了构建现代民族国家的一种工具。
我们将这三点带入到琦善卖国论上,尽管现在种种迹象可以证明对英国人的“妥协”是道光帝的指示,但是这些责任就是要琦善来负责任。可以想像,如果琦善通过“妥协”一策获得胜利,那么记载就又成另一回事,但这一定归功于“圣裁”,至于琦善,只是个听话的执行者罢了。另外,根据茅海建先生的研究,其实当时的一些史料作者和著作家们,已经涉足于探究这“妥协”背后的决策过程,并影射到了当时的首席军机大臣穆彰阿,但吊诡的是就是没有一个人敢把矛头对准道光帝。所以,如果把这种只反奸臣不反皇帝的现象,完全归结于当时的文化专制主义,那就真的低估了在意识形态上占主导地位的儒家学说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力。
可以说,在当时的情况下,绝大多数的官僚士子们之所以只批判琦善,而不指责道光帝,并非出于思想上的压制,却恰恰出于思想上的自觉。
而当时上至朝廷下至平民百姓,绝大多数人们都觉得面对“蛮夷”,就要唯一正确的方法就是来一个“大兵进剿”,杀他个“片帆不归”。可是却少有人从世界大趋势和中国社会本身去看问题,因而无法看出问题的症结正在于他们津津乐道的皇权制度上。对于已经成为事实的失败,他们口不服输,心亦不服输。既然“剿夷”是唯一正确之途,那么,他们也就合乎逻辑地推论,战争失败的原因在于“剿夷”的不力。之所以“剿夷”不力,又被进一步推论为是因为“奸臣”。
在传统史学的刻板印象中,奸臣的行为之一就是与“蛮夷”和谈,而忠臣就是坚决不会妥的破坏。在这种论调下,仅仅琦善一个“奸臣”肯定是不够的,于是又有伊里布、余步云、牛鉴、耆英等人被丢进了“奸臣文学素材库”里,经过很多文学著作、历史史料的加工,这些人就成为了大大小小战争的罪魁祸首、大奸臣,被老百姓痛骂所不齿。
而与奸臣对立的,是忠臣的精忠报国。于是乎,他们又以其笔端将胜利的希望,系在林则徐、关天培、裕谦、陈化成等主张或实行抵抗的人士身上。他们的结论是只要重用林则徐,中国就可能胜利,如果当时朝廷大臣人均林则徐,那清朝一定胜利。
所以,不仅不是改革旧体制,更要加强旧体制,因为都是奸臣这些蛀虫搞的鬼。
在《天朝的崩溃》中,茅海建先生有一段说的特别好,“忠奸的理论所能得出的最终结论是,为使忠臣得志,奸臣不生,就必须加强中国的纲纪伦常,强化中国的传统。这种道德化的历史解释框架,实质上构建了双重豁免机制:既为皇权体制卸去了战争失败的政治责任,又使文化道统避开了现代性批判的锋芒。当官僚集团中的个体被符号化为“忠臣/奸臣”的抽象人格时,制度性缺陷就被巧妙地转化为道德命题。这种叙事策略不仅满足了传统社会的心理代偿需求,更重要的是维系了权力合法性的再生产——通过周期性献祭个别“奸臣”,既宣泄了社会怨愤,又强化了现存秩序的正当性。这种精致的责任转嫁系统,使得任何触及根本制度的反思都消解在道德审判的狂欢之中。”
我一直都对后来主张变法、献身变法的人我很敬佩,尽管他们的力量有限,无法有效的去改变体制问题,但他们确实是抱着必死的决心(甚至有的人是在革自己阶级的命),走在了探索的道路上,用自己的鲜血为后来的革命者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这样的真君子值得更加的尊重。
可以说,琦善这些“奸臣”“卖国贼”,不仅做了道光帝的替罪羊,而且还做了中国旧有道统的替罪羊。
所以,这种忠奸论就成为了传统官僚士子们为解释那些他们不能解释或不愿解释的历史现象的评判模板(过去也有触及制度批判的,但是太少了,最具代表或许就是黄宗羲了),通过掩护君主、掩护道统这种理论和模式,经过他们长久的宣教,成为老百姓耳熟能详、最易接受的历史分析法,并在今天仍有其影响力。
正是在这么一个基础,琦善的“奸臣”形象很快得到了公众的认可。
二、历史研究与宣传的冲突性
鸦片战争后,列强对中国的军事侵略并未中止,接连发生了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民族危机空前严重。至本世纪30年代,日本更是欲灭亡中国。在这生死存亡的关头,从晚清士林到近代知识分子群体,为唤醒国魂、激励抗争,对历史上的主和、妥协乃至投降官员展开了猛烈批判,同时热情颂扬一切主战、抵抗的英雄人物。
这种基于现实需要的“历史书写”,在当时的确起到了凝聚人心、鼓舞斗志的重要作用。它塑造了鲜明的抵抗观念,为危难中的民族提供了精神支柱。然而,这种强烈的价值导向不可避免地与追求客观真相的历史研究产生了内在张力,甚至冲突。

这种张力在近年来的历史讨论中愈发显现。例如,部分论者尝试为汪精卫“翻案”,正是利用了其人生轨迹的巨大反差与复杂性,为历史修正主义提供了操作空间。然而,这种翻案论调的核心并非基于新证据的客观重估,而往往是通过对史实的选择性裁剪、语境剥离乃至话语操纵来完成的,是典型的“先射箭,再画靶”。这种操作在现代史学界并不鲜见,动机或为哗众取宠,或为意识形态渗透,常辅以伪学术包装、道德相对主义陷阱等手段,试图颠覆主流认知。
此类观点能在一定范围内传播,部分源于普通读者缺乏精力深究细节,部分则源于部分人对现实的不满,借支持“惊世骇俗”之论来标榜“众人皆醉我独醒”。这反映了历史学本身的困境:它追求客观,但研究者终归是人,难以完全剥离主观意愿。在民族危亡之际,史学家们——或出于对侵略者的切齿痛恨和对妥协者的本能蔑视(不自觉的),或主动高举“善善”“恶恶”的旗帜(自觉的)——往往不自觉地滑向宣传家的角色。他们将对琦善等主和者的贬斥、对林则徐等抵抗者的推崇推向极致,这种“将真迹放大”已非严谨的史学研究,而是服务于现实动员的“宣传”。
比如茅海建先生就曾在书里提到——
“1931年11月,即“九一八事变”后的两个月,东北局势吃紧之时,蒋廷黻先生在《清华学报》上发表《琦善与鸦片战争》一文,大力称赞妥协性的琦善外交,贬斥林则徐的盲动,这不能不引起包括史学界在内的众多中国知识分子强烈且持久的反弹。联系到这一时期一部分知识分子的“低调俱乐部”的言论,蒋先生的论文,也被一些人目为另一种主张的宣传。”
服务于民族救亡的宣传本身并非坏事,其激励民众、凝聚力量的作用至关重要。历史人物和事件在此过程中成为有力的象征符号。问题在于,当史学家过度认同宣传目标,甚至主动为之背书时,历史研究便易沦为“影射史学”或“借古讽今”的工具,其求真、求实的核心功能被削弱。宣传固然是历史学的社会功能之一,但在空前的民族危机面前,史学家不自觉地或自觉地扮演了宣传家的角色。
因此,历史研究与宣传之间的冲突,根植于社会政治环境的压力与人性中固有的价值判断和现实关怀。这种冲突源于两者根本诉求的差异——前者追求真相的复杂性,后者追求力量的单一性。调和这种张力,实现“互利共赢”,在深重的民族危机或激烈的现实政治语境下,无疑是极其艰难的。
三、读历史在于批判,批判在于究其中之理
随着时代演进与思想解放,部分史学家开始尝试突破笼罩在鸦片战争等重大历史事件上的传统民族主义叙事,进行批判性的历史重估。他们致力于通过严谨的史料考证、多维度的分析和价值重估,以揭示更为复杂的历史真相,修正或深化既往认知。
然而,这种批判性探索在实践中常遭遇强大的惯性。一方面,有些史学家们又让人看起来似乎是在赞扬的高度或贬斥的力度上竞赛,看谁捧得高,看谁骂得狠。另一方面,尽管近几十年中国社会的巨变促使史学家对清王朝的本质及整个近代史进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如认识到其体制性腐朽与世界大势的脱节),但这种新认知在鸦片战争的具体叙事中却未能彻底颠覆旧有结论,反而与之形成一种奇特的“羼杂糅合”。
这种羼杂直接导致了当前鸦片战争史观中显著的内在矛盾:
在总体方面承认,鸦片战争的失败在于中国的落伍;在具体叙说上又认定,落伍的一方只要坚持抵抗,就有可能获得胜利。在总体方面承认,清王朝昧于世界大势,无力挽回颓势;在具体叙说上又认定,林则徐等人代表了正确的方向,只要他们的主张得以实施,中国就有救。
茅海建先生对此矛盾现象的洞察一针见血:“批判性的工作刚刚开始,但又不自觉地收住脚步……为数不少的论文和著作,似乎只是将原有的结论更加完善化,加以时代的标记。” 这种矛盾,本质上是史学家深层民族情感的投射——一种“不服输的心气”与“愤懑中的希望”交织,是对多灾多难祖国挚爱之情的曲折表达。 其结果往往是,批判性探索虽略有突破,却仍在很大程度上停留在传统史观的框架内。
若固守这种充满矛盾与情感投射的传统逻辑,历史阅读的收获将大打折扣(娱乐性阅读除外),尤其在争议性问题上极易被单一叙事所引导。面对史学家可能因各种原因(时代局限、情感倾向、意识形态等)重塑历史的视角,而我们作为读者,培养批判性阅读能力真是至关重要了。
在我看来,我将传统史观的主要局限性归纳为以下几点:
- “史料”即“事实”的迷思: 过度依赖(尤其是官方)史料,忽视其本身是权力筛选与建构的产物,奉为不可置疑的“事实”。同时,对野史传闻又可能走向另一极端,陷入“孤证立论”的陷阱,实为“先射箭后画靶”。
- 选择即创造: 史学家并非价值中立的旁观者。其选择记录什么、忽略什么、如何编排叙述,本身已是基于立场和观念的历史重塑过程。
- 语境剥离的谬误: 将历史事件或人物言行剥离其具体时空背景和社会网络(如琦善的处境),如同观察脱离身体的器官,必然导致误读。历史意义并非固定不变。
- “沉默大多数”的缺席: 传统史料和史观具有明显的结构性偏见,聚焦精英人物与宏大事件,忽视底层民众、边缘群体的经历与声音,形成“精英史”或“帝王将相史”。
- 对“事实”建构性的忽视: 预设“客观历史事实”天然存在且可被直接获取,忽略历史认知深受史家视角局限、时代意识形态、史料留存偶然性等因素的深刻影响,存在认识论上的断裂。
需要强调的是,对传统史观进行批判性反思,绝非走向历史虚无主义。 其目的在于拥抱历史与人性的复杂本质,以更审慎的态度审视史料、史家立场及其选择逻辑。正如史学家彼得·盖伊所说,“客观性不是起点,而是终点,是我们永远在逼近却难以抵达的地平线”。
历史学本应当提供这种力量,历史学家可以有民族情节,但不应该表现为对在历史研究中对本民族的袒护,这样是无意义的。

史学家的历史观深刻影响着大众的历史认知,而大众如何理解历史,又直接关系到文明进程的深层次问题——塑造社会共识、影响政治权力结构、构建文化认同,甚至可能为暴力提供合法性依据、固化社会阶层、煽动族群对立、扭曲现实认知,带来系统性危害。
这种历史研究与民族情感、传统叙事与批判求真之间的张力及其潜在的社会影响,并非中国独有,而是全球史学界面临的普遍性挑战,只不过在不同地域和议题上表现形式与侧重点各异而已。
四、以史为鉴,鉴的是什么?
所以,我以茅海建先生对“琦善卖国”论的重审为引,其实我想探讨的核心问题是:我们应如何正确地阅读与思考历史?
我想关键在于坚持证据与逻辑,避免脱离时代背景的臆断或对史料的断章取义。
在过去,中国传统史学以纪传体为正宗,往往过度聚焦于人物的道德褒贬,给历史人物贴上鲜明标签。然而,若我们站在更高维度审视,就会发现,琦善也罢,林则徐也罢,其实个人毁誉事小,探究其中之理事大。

假如在当时的情况下,中国能否取得鸦片战争的胜利?
这是一场胜或负的结局皆有可能操作的战争,还是一场必定要失败的战争呢?
当时清政府中有没有人可以领导或指导这场战争获得胜利?
如果战争必败,我们又该如何评价这段历史呢?
毫无疑问,历史没有如果,战争的结局也不会改变。
但是,历史学家在研究、分析、评价历史时,总是会注意到当时未被采纳的建策、未被利用的条件,总是会注意到历史可能出现但未能出现的转机。也就是说,他们心中有许多“如果”、“可能”、“万一”之类的假设,离开了这些,他们无法研究历史,而只能成为历史的宿命论者。那么,假设我们把历史学家心目中的当时可能实现的假设,统统摆出来,再探讨一下,如果这些假设实现,是否会改变鸦片战争的失败结局?
问题看似简化,答案却愈加复杂。
如果我们把视野拉远,从今天的角度去探讨一百五十多年前这次战争的意义。我们会首先看到,这场战争把中国拖入世界。从此开始,中国遭受了列强的百般蹂躏;从此开始,中国人经受了寻找新出路的百般苦难。
鸦片战争的真意义,就是用火与剑的形式,告诉中国人的使命:中国必须近代化,顺合世界之潮流。这是今天史学界的共识。
那么,“以史为鉴”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如茅海建先生说,“历史学最基本的价值,就在于提供错误,即失败的教训。所谓‘以史为鉴’,正是面对错误。从这个意义上讲,一个民族从失败中学到的东西,远远超过他们胜利时的收获。胜利使人兴奋,失败使人沉思。一个沉思着的民族往往要比兴奋中的民族更有力量……一个民族对自己历史的自我批判,正是它避免重蹈历史覆辙的坚实保证。”
这个观点永不过时,但我更想从普通人读历史的角度补充一些。
对于我们个人而言,“以史为鉴”的意义不在于从历史中寻找简单的道德答案或照搬过去的解决方案,“以史为鉴”不应是一种附庸和工具,这是我们许多人读历史存在的误解。
人本应该通过历史获得正确的力量,而不是经历重复的诡局,前人的行为也不等于现人仍可照搬适用。
诚然,我们客观上未必有充裕时间深研历史细节。但立足历史本身的复杂面貌,通过理解历史认知的建构过程,洞察人性的局限与事件的繁复交织,正是我们正确看待历史、发挥“以史为鉴”效用的关键。其核心价值,不在于复述故事或背诵结论,而在于培养我们对现实的结构性思维与穿透迷雾的历史洞察力——这才是“鉴”的真义所在。
借过往之错误,磨砺今日之眼力;以系统之反思,抵御轮回之陷阱。
只有清醒地看到过去,才能清晰地预见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