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7月,毛泽东在延安写下了著名的《实践论》,仅一个月后,毛泽东又写下了著名的《矛盾论》,《实践论》和《矛盾论》的历史背景是一致的,其目的是从理论上解决教条主义、经验主义的问题,其中《实践论》着眼点在如何看待人类认识真理的过程,由此衍生出认识的方法论以及实践和理论之间的关系,从理论上打破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思考行为方式,而《矛盾论》则是从理论上解决正确的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的理论和方法。简单来说,实践论告诉了你为什么主观主义、教条主义、经验主义是错的,而《矛盾论》告诉了你,怎么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方式才是对的,所以这两篇文章也常被看作一种世界观,也代表着毛泽东哲学思想体系的成熟。
人们常说,一件事能不能做成,就看你办这件事的指导思想是不是符合外界的客观规律,其意思就是指你对一件事物认识的度,决定了你能办成这件事的概率,认识程度越低,那么成功的概率也就越低,所以我们对自身所接触事物的认识,最终形成了我们的思想,然后我们用这些思想和认识去指导我们的实践。如此一来,我们从哪里获取对事物的正确认识,便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教条主义者把认识事物的主要方法主要的寄托于纯粹的理论上,而经验主义者则把认识事物的方法主要寄托于自己实践中所取得的经验上,这两种方法都容易造成看待事物的片面性和局限性,一旦用于指导工作,就存在了非常大的风险。因此,只有从理论上搞清楚人类认识的来源、发展的过程,才能真正意义上破除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思维方式和行动方式,由此,毛泽东在《实践论》中解读了人类认识的过程。
首先,我们认识任何一件事物都是从第一个阶段——感性阶段开始的,比如你接触一个人,一开始只能是从外表、谈吐、修养、物质条件等的表现去认识这个人,这就是认识的感性阶段。但随着认识的深入,你开始关注和思考它的本质,比如,一个人的物质条件是父母给的,还是自己奋斗出来的呢?他的谈吐和修养是一时伪装,还是他本人思想、三观的衍生物呢?不同的本质会产出完全不同的现象,现象的变化是非常大的,但是本质的变化则很小,抓住了本质就掌握了事物的规律性,也就从感性认识上升到了理性的认识了。
通过感性接触形成了对事物的感性认识。然后我们会把这个感性认识取得的材料加以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形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认识,如此我们就上升到了第二个阶段——理性认识。一旦触及到对事物的理性认识,那就说明抓住了事物的规律性,抓住事物本质的阶段了,所以对于任何事物的认识都要首先经历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阶段,没有例外,理性认识必须由感性认识发展而来,而感性认识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才能更好的指导我们的实践,这就是认识的第一个突破阶段。
在这个阶段上需要警惕和注意的是,如何区别自己对事物的认识到底是处于哪个阶段,也就是说,你怎么知道你现在的认识已经处于理性阶段了呢,其实很多人错就错在就在于把感性认识当做了理性认识,以为自己已经抓到了本质,可以按照这种认识去指导实践了,但是其实它依旧停留在感性阶段,这样的情况往往是最容易犯错误的,那么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情况?
人的认识分为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也可以说有直接认识和间接认识的区别。人类最基础的活动是生产实践活动。在原始社会时期,没有阶段,人和人之间以协作的关系开始物质生产、打猎、养殖以及早期的种植等等。后来随着农业得到发展,生产力提升,开始出现了阶级的分化,各阶级的社会成员又以一定的生产关系开始物质生产实践,我们的理论认识便从物质生产实践中产生了,前人用亲身实践总结出了很多的理论,这些理论都是经过他们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以后总结并记录下来,人的认识不可能完全依赖于自己的直接实践,往往需要借鉴前人的理论,因此就出现了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别人通过实践总结出来的理论,在别人那里是直接经验的总结,也可以说是它们的理性认识,但是这些前人总结出来的理论经验,在我们还没有亲自去实践检验之前,对于我们来说,作为间接经验或者我们对这个理论的认识,其实还处于感性认识阶段。
比如某某物理学家发现并总结某某定律,几百年后我们在学校课本上学习了这个定律,而在那位物理学家那里这是他的理性认识,但是在我们这里,如果我们没有将这个定律用于实践,实际上这个定律还是我们的感性认识。而教条主义的根源,就在于把这种理性认识的定律当做了自己的直接经验去使用,因此往往无法跟特殊的环境结合起来,造成了理论与实际的脱离,而毛泽东在《实践论》中谈到的“知识里手”,这其中可笑之处便在于此,在别人处为直接经验的地方,在我们这里可能还是间接经验,在别人那里是理性认识,在我们这里则是感性认识,无法看清这种区别,教条主义思想便衍生出来,这就是认识的第一个过程,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阶段。而我们明白了认识的阶段,就能减少很多错误,就知道该如何去学习和提升自己。
简单来说,如果我们要去做一件事,其根本前提就是先把对这件事儿的感性认识提升到理性认识,没有这个过程,凭借着感性认识去办事儿,就必然产生冒险主义,吃亏的概率就是极大的了,感性认识、理性认识这个观点就是实践论里首先要懂的观点,带着这个观点去读实践论,就更深刻的理解和运用好实践论的第二个观点。
从实践中发现真理,也就是从实践中得到了理性认识,但是我们还需要把这种理性认识重新放到实践中去检验和发展。因为一切事物都是处在发展和变化中的,人在一定阶段和时期内,对事物的具体认识都是相对的真理,所以思想、理论、计划、方案都是会变化的和发展的,理论的东西是否符合客观规律,这个检验的过程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阶段,是不可能解决这个问题的,必须把他们再重新放到实践中去,方才可以得到验证。这就是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那么如何判断这个理论是否经受住了实践的检验呢?我们就看它是否达到了预想的目的。比如论持久战,它就是那个时期的真理,它经受住了实践的检验,它达到了预想的目的,即通过这种持久战的方式取得模一样,所以可以说持久战是当时的相对真理。
再举个例子,比如我们的目的是做成一个项目,那么你就需要你把如何做这个项目的认识思考付诸实践,如果项目损失惨重,或者说没有达到预想的目的,那么就说明你的理论有问题,是没有经受住实践的检验的。当然,现实中完全按照自己预想的目的出现也是不可能发生的,事物的发展同时包含着必然因素和偶然因素,所以完全的预想局面是永远不可能出现的,但是大体的目标是可以做出预测的,这就是考验一个人理论水平的标准,所以《实践论》很多思想与《易经》的智慧颇为相像。
在实践的过程中,因为事物不断的变化,所以我们的理论、思想、方法、策略都会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在这个过程中,原先的理论认识也得到了发展,也就是我们说的发展了理论,在发展的过程中,因为情况的变化会引起思想、策略、方法等诸般变化,甚至完全变化的情形也是有的,那么我们遇到变化以后,就会及时的纠正原先的思想理论、策略、方法上的错误,使它朝着我们预想的目的前进。所以通常情况下,我们看待一个历史人物,就看他的思想理论是否达到了他原先预想的目的。如果没有达到,他是否及时纠正错误,以达到目的这件事儿做出他的功绩。所以有些错误我们是可以容忍的,但是发现错误得及时纠正才行,这就是认识真理的第二个阶段,即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又在实践中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把理性认识用于实践,在实践中纠正和发展真理,这就是一个阶段上的全部认识论,也就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认识也在这个过程中逐步提升,这就是实践论中所说的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
一个人的认识必须通过实践,从感性到理性这个阶段是必经过程,没有人是可以跳过感性认识,直达理性认识。也就是说,你不能妄想不实践就直接从书本上汲取现成观点,当做自己的理性认识,这样就会犯教条主义错误,人不可能事事都是直接经验,因此我们必须汲取前人的智慧理论用于指导我们实践,当我们在实践中把我们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以后,那么我们才可以说我们掌握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当我们在实践中掌握了事物的规律性本质以后,还要把它付诸新的实践去检验和发展,原先的认识在纠正和检验中继续向前发展,因此,忽略前人理论不行,自己不亲自实践也不行,这就是实践和理论的统一。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妨可以多问自己几个问题,进而减少很多错误,比如我对这件“事”的认识到底是处于感性阶段还是理性阶段呢?我的思想是否达到了我预想的目的呢?如果没有达到,又是哪里出现了问题呢?不妨我们做事情的时候,多问自己这样的问题,然后按照认知事物的过程去学习理论、去取得经验,在实践中发现真理,又在实践中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那我们的成长速度会变得非常快速,这就是《实践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