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目《隐说》由原《棱镜通讯》分离而来,是我私人的阅读札记。近来所读之书、所阅之文、所订之栏,以及闲时偶想,皆汇于此。或摘其精要,或评其得失,或由一点生发开去,不求系统,但求真诚,乃一人独坐灯下的絮语。
1、政治学的第一课不是学政治
中国近代政治观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孙中山先生,他在《民权主义》中的政治观非常经典,为人熟知——政治两字的意思,浅而言之,政是众人的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的事便是政治。有管理众人之事的力量,便是政权,今以人民管理政事,便叫作民权。
1949年以后,国内公共政治课教科书的观点很大程度上受到20世纪30年代苏联政治教科书的影响。目前,不少公共政治教科书仍然这样定义政治:
政治是以经济为基础的上层建筑,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是以政治权力为核心展开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总和。
在这一定义之上,通常还有三个基本观点:一是政治的根源是经济,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关系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二是政治的实质是阶级关系,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性是政治的基本特性;三是政治的核心是政治权力,所以国家政权是政治权力的根本问题,任何阶级要实现自己的目的,都必须掌握对国家或社会的最高统治权。这个大概是目前主流公共政治教科书对政治概念的解读。 —— 包刚升 《政治学通识》
太隐识:
记得初中时,我曾向政治老师质疑教科书里的概念,希望他说明为什么要这样定义,结果他严厉的训斥了我一番,说我哪来那么多为什么,这个定义就是要背诵,考试要考的,还被罚站了一节课。最气人的是,那门课他最后直接给了我不及格。这笔账让我一直记到现在。
玩笑归玩笑,说回正题。
现在读到包刚升教授在此处做出的对比,让我对当年那个疑惑有了更深的思考。
先看孙中山先生的定义,“管理众人之事便是政治”,这个定义有三步推理,首先“政”是众人的事,而“治”是管理,最后管理众人之事就是政治。然后从这里再推出,管理的力量叫政权,人民来管理就叫民权。整个论证链非常简洁,修辞上几乎无懈可击。但认真推敲,首先孙中山把“政”解释为“众人之事”,这在文字学上并不严谨。《说文解字》释“政”为“正也”,段玉裁注引《论语》“政者正也”,本义更接近“端正”、“矫正”之意,含有规范性的意味,而不是简单的“众人之事”。当然了,孙中山先生不是在做学术考据,他是在做政治演讲,需要一个最容易被听众接受的解释来推导出民权的合理性。所以,你要是从政治修辞的角度看,这步推导的确高明,但从语义学的角度看,它是一种有选择性的诠释。
其次是定义的外延过宽。“管理众人之事”这个概念,几乎涵盖了一切涉及多人协调的活动。那么,一个村庄分水、一个行会制定行规、一个家族的族长主持分家,这些都是“管理众人之事”,那么它们是否都是“政治”呢?在传统中国的语境中,很多这类事务属于礼俗、宗法、行规的范畴,并不被纳入“政治”的范围。孙中山的定义如果要成立,就需要一个额外的限定条件来区分政治性与非政治性的管理,但他没有提供这个限定。
再看伊斯顿在《政治体系》曾给出定义,“政治是对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这句话之所以在学界影响更大,就是因为他加入了两个限定,一是“权威性”,即这种分配具有约束力,不服从会面临强制后果。二是“社会价值”,不是一切资源,而是那些社会成员普遍关切的稀缺资源。这两个限定就把政治从一般性的公共管理中区分了出来。
不过话说回来,孙中山的定义虽然在学术上不够精确,但在政治史上的意义是重大的。它完成了一件当时中国最需要完成的事,把政治的合法性基础从“天命”和“圣人”转移到“众人”身上。既然政治就是众人的事,那众人当然有权参与。这个推导在逻辑上可以被质疑,但在政治动员上极为有效。所以,要评价孙中山对政治的定义,不能脱离他的听众是谁、他要解决什么问题这个语境。
再看,苏联教科书的定义。
这个定义的确比孙中山先生的定义要复杂得多。“政治是以经济为基础的上层建筑,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这句话的理论来源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那段经典表述,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的现实基础。列宁后来把它概括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换句话讲,就是拒绝把政治当作一个自足的、独立运转的领域来看待。政治制度、法律、意识形态,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们扎根于特定的物质生产方式之中。这个观点很深刻,而且并不只是马克思主义的专利。韦伯虽然在方法论上反对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但他在《经济与社会》中对政治秩序与经济秩序之间关系的分析,同样承认两者之间存在深刻的关联。
但存在一个问题,经济是基础,政治是被决定的上层建筑。马克思本人对这个关系的论述其实比后来教科书的呈现要复杂。他在与恩格斯的通信中多次强调上层建筑对基础有反作用,恩格斯晚年在致约瑟夫·布洛赫的信中更是明确说,他和马克思从来没有说过经济因素是唯一的决定因素,如果有人把它曲解为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东西,那他就把这个命题变成了一个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的空话。
但教科书里的“政治的根源是经济”“政治关系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就倾向于这种恩格斯本人警告过的单向决定论,很容易被理解为本质上就是经济决定政治。
比如我最近在读的阿西莫格鲁的《国家为什么会失败》中,就有大量案例论证,政治制度(尤其是包容性制度与榨取性制度的区别)是解释经济发展差异的首要变量。另外,诺斯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中同样强调,制度框架先于经济发展,换句话说,在很多情况下,是政治决定经济,而不是经济决定政治。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更接近双向互相构成的。
再看第二层,政治的实质是阶级关系吗?
这个命题的来源是列宁,列宁在多处文本中把政治定义为各阶级之间的斗争,他认为在阶级社会中,一切政治现象归根结底都可以用阶级利益来解释。这个命题在解释特定历史阶段的政治时确实有很强的说服力。英国光荣革命中土地贵族与新兴资产阶级、法国大革命中第三等级对旧制度的冲击、19世纪欧洲工人运动的兴起,这些事件用阶级分析框架来解读都是合理的。
但阶级性是政治的基本特性这个判断就站不住了,它要求我们把所有政治现象都纳入阶级框架来解释,而当代政治中有大量现象无法做这种还原。比如族群和宗教冲突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卢旺达的胡图族和图西族之间的屠杀,北爱尔兰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间的冲突,中东逊尼派和什叶派之间的对立,你仔细想想这些冲突中,族群认同和宗教认同是独立的政治动员变量,它们就不能被简单地还原为不同阶级之间的矛盾。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中曾说,冷战结束后,全球政治冲突的主要轴线并不沿着阶级分布,而是沿着文化和文明的断层线展开。
韦伯在20世纪初就提出过一个比单一阶级分析更丰富的社会分层理论,他认为社会分层有三个独立的维度,即阶级(经济地位)、地位(社会声望)和权力(政治影响力)。这三个维度经常重叠,但不总是重叠。一个有钱的商人可能在经济上属于上层阶级,但在社会地位上被旧贵族瞧不起,在政治上也可能毫无影响力。用单一的阶级维度来解释他的政治行为,必然会遗漏很多东西。
另外,更根本的问题还有“阶级”这个概念在当代社会中已经大打折扣。后工业社会中阶级边界日益模糊,你说一个程序员的阶级属性是什么?一个拥有少量股票的工薪族算资产阶级还是无产阶级?如果阶级本身的界定都变得困难,那么说“政治的实质是阶级关系”这个命题的操作性就成问题了。
再看最后一点,政治的核心是政治权力。说实话,三个子命题里面,这一个反而是最没有争议的。因为无论是哪个学术传统,马克思主义、自由主义,还是现实主义也好,几乎所有政治学家都承认权力是政治的核心概念,只是分歧在于如何理解权力。
教科书的定义把权力理解为一种占有物,即哪个阶级掌握了国家政权,哪个阶级就掌握了政治权力。这是一种实体性的权力观。但权力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关系,而非一种占有物,比如当代政治学大师罗伯特·达尔就把权力定义为A使B做了B本来不会做的事情的能力,这个定义把权力从谁拥有它转换为它在具体的互动中如何运作,而卢克斯在《权力:一种激进的观点》中就达尔的观点,更进一步提出权力有三个维度,第一维度是直接的决策权,第二维度是议程设置权(决定哪些问题能进入公共讨论),第三维度是塑造偏好的能力(让被支配者从根本上认同现有秩序,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利益被损害了)。
从这里看,教科书下的权力观基本停留在第一维度,关注的是谁掌握政权这个问题。但当代政治中最值得警惕的权力运作,往往发生在第二和第三维度,也就是说,不是谁赢了政治斗争,而是谁有能力决定什么问题根本不会成为斗争的议题;不是谁被压迫了,而是被压迫者是否意识到了自己被压迫。
这期我知道我写长了,请包涵。
我想包刚升教授把这两个定义放在这里,是想激发我们思考的。把视野拉远一步来看,孙中山的定义和教科书的定义,虽然一个偏向民权主义,一个偏向阶级分析,但他们都在说,政治的本质是一种统治或管理活动,有人管,有人被管,关键问题是谁来管、管得好不好。
在西方政治思想中还存在另一个传统,它对政治的理解完全不同。阿伦特在《人的境况》中坚持认为,政治不是统治,政治是平等公民之间通过言说和行动来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统治是对政治的扭曲,不是政治的本质。这个思想的根源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说“人是政治的动物”,他的意思不是人天生喜欢争权夺利,而是人只有在城邦的公共生活中,通过与他人的交往和审议,才能实现人之为人的潜能。
阿伦特的定义在操作层面上可能过于理想化,但它提供了一个参照物,如果我们接受政治就是统治和管理,那我们对“好政治”的想象就被限定在了“谁管得更好”这个框架里了。而如果政治本来可以是公民之间平等的公共生活,那我们对政治的期待就会完全不同。
所以,不同的政治定义背后,本质上是承载着不同的政治想象和价值设想的。一个定义把政治理解为阶级斗争,另一个把政治理解为公民的公共生活,这两种定义引导人关注的是完全不同的问题,也暗含着对“好政治”的不同期待。所以说定义政治这件事本身确实是有政治性的,也是学习政治学的首先要思考、认识到的。
2、治史应追求真相,而不是制造轰动
近年来关于中国革命和领袖题材的作品甚多,但有一股不正之风。有的作者不去认真研究历史,不注重史实的考证,热衷于编造“秘闻”,任意发挥,伪造或歪曲中国共产党和军队的历史。对于那些所谓“纪实文学”,不值得我们花费精力去评论。因为它是演义和野史,不属于历史著作的范畴。但是目前学术界也有人缺少严肃的治学态度,根据片面的材料和国外资料,提出一些“惊人”的论点,来获取社会轰动效应。这对研究中国现代史和革命史都是有害无益的。笔者赞同金冲及先生在《恩怨》一书序言中说的话:“研究历史,有两点是必须做到的:一是尊重客观事实,二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两点其实是一回事,因为客观事实本身是复杂而充满矛盾的。如果把事情看得很简单,不进行具体分析,就很难做到符合客观事实。”本文力求做到符合客观事实,愿与杨奎松先生共勉。 —— 刘统《解放战争中东北野战军武器来源探讨》,《党的文献》2000年第4期,第80页
太隐识:
关注中国近代史的朋友可能知道刘统先生与杨奎松先生之间那场经典的讨论。这篇文章是刘统先生反驳杨奎松先生关于解放战争时期东北野战军武器来源于苏联的观点,具体内容就不展开了,有兴趣可以自行搜索。
刘统先生这段话指的是当时史学研究中的一种风气,这个观点我是认同的(不过我觉得杨奎松先生在这件事上多少有些被冤枉了)。过去那段时期,研究环境比较开放,一些历史学者为了博出位,非常喜欢搞轰动性的言论。找几个孤证,拼出一个“秘闻”,取一个耸动的标题,流量和名声就来了。说白了就是先射箭后画靶。在逻辑学里有个专门的说法,叫德州神枪手谬误。像人们“热爱”“追捧”的高、杨之类就尤爱此道,论证过程极其经不起推敲。你要是反驳他,他就站到苦难年代的道德高地上来指责你;官方要是下场,很多人就会认为“你看,戳到痛处了吧”“破防了”,更加深信自己掌握了真理一般。结果就是那些扎扎实实做考证的学者,反而长期背着骂名。这是典型的劣币驱逐良币,很不公平。这样的治史风气如果成了主流,只会让文明倒退。
作为历史爱好者,我不反对、也不反感有人考证出令人惊讶的真相。但不能因为谁说了一句话,就不管前因后果、不顾是否自相矛盾,直接下结论。好的史学家,你去看他们面对新材料时的态度,往往是非常克制的。克制住简单归因的惯性,也克制住预设立场的诱惑。这种克制,才是治史真正的学术品格。这样的学者过去国内其实不少,我读过一些,但大多籍籍无名。有的人一辈子就钻一个方向,写出一本好书,甚至要到死后才被人注意到。
3、知识分子与群众的难题
1917年10月8日,毛泽东被选举为第一师范学友会总务兼教育研究部部长,此前,这个职务一直是由教师担任的。而毛泽东上任伊始,即提出应创办一个工人夜校,他的理由是:现时学校大弊,在与社会打成两橛,犹鸿沟之分东西。一入学校,俯视社会犹如登天;社会之于学校亦视为一种神圣不可捉摸之物。
太隐识:
太隐识:毛泽东提出工人夜校的时候,年龄是 24岁,当时他观察到,学校和社会之间始终存在着一种相互隔绝的关系,学生仿佛一进校门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俯视社会如同登天一般,而社会反过来也把学校视为与己无关的事情。这种隔绝造成的结果是,学校培养出来的人不懂社会,社会真正需要的东西学校又不教。
这个观察与他后来在《讲堂录》中记下的“文化高低和才智大小这两件事情不是一致的东西”都是再讲一个事情,知识如果脱离了实践的土壤,就会变成一种身份标签,而不是解决问题的工具。学生们读了几年书,本事可能没学到,但优越感却出来了。这种优越感进而会形成认知上的障碍,让他们很难真正理解工人和农民的生活。
毛泽东也并没有专门写一篇文章去批判教育制度怎么怎么样,而是直接办了一所工人夜校(1917 年长沙工人夜校),通过学友会力量,让学生走出去教工人识字,也让工人走进来接触知识,让知识在流动中产生价值。陶行知后来提出“社会即学校,生活即教育”的理念,与毛泽东此时的实践在精神上是一致的,只不过两人的出发起点不一样。这件事还透露出青年毛泽东身上一个很突出的特质,他会本能地倾向于向下看而不是向上看,这是那个时代下毛泽东认识世界的基本方法。至于这个方法在后来的历史中产生了什么样的后果,那是另一个需要严肃审视的问题了。
说到这里,再额外扩展聊几句。
很多人喜欢把知识分子脱离群众挂在嘴边,其实这个需要先做一个区分。知识生产本身就是会造成距离,你让一个研究量子物理的下去讲学,显然是不现实的,因为有些研究对象天然就是不面向大众的。所以,你让全部的学者都下去讲学,搞夜校,既不现实,也未必有益。还是要看哪些学科门类适合下去,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
真正值得批评的,是那些在本该面向现实的领域里却把学术搞成自我封闭的人。他们不关心知识和现实之间的关系,刻意维持封闭性来保护自己的地位。一套术语可以解释天下万物,论文只写给同行看,概念越造越多,跟真实世界的距离越来越远。这才是该批判的。
但反过来想,如果把“从群众中来”的原则推到极端,就好了吗?历史证明并非如此,这种极端会造成极致的反智主义,学术研究会被当做脱离群众的罪证,“知识越多越反动”会从一句口号变成不可控的现实。
所以最好的状态是动态的平衡。保持知识的独立性和严谨性,同时对知识的服务对象和社会后果保持清醒。不用放弃专业深度去迎合大众,但也不能拿专业深度当挡箭牌来回避公共责任。这个分寸很难拿捏,没有一劳永逸的答案,需要不断调整。斯宾诺莎在《政治论》里有一句话说得很重,大意是,如果把奴役、野蛮和荒芜也叫做和平,那人类就没有比和平更悲惨的东西了。任何一种看似安稳的秩序,如果是以牺牲某一端为代价换来的,那么这个秩序就很值得警惕。
我想,1917年那个24岁的师范生大概没想过这些。他只是觉得工人应该识字,学生应该走出校门。但一百多年后回头看,他当年本能做的那件小事,无意中站到了这个难题的起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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